船舶進出港口以及在港停泊期間,因使用港口水域、航道、泊位(碼頭、浮筒、錨地等),裝卸和申
請港口有關機構提供的各項服務如引航、拖輪等,按規(guī)定要支付的各種費用,統(tǒng)稱為“港口使費”。
一、有關船舶的費用
這類費用是向船方征收的費用,通常以船舶的總噸位或凈噸位為計費的主要依據(jù)。這類費用包括下列
方面:
(1)船舶噸稅
這是國際航行船舶進入港口時,由主權國家海關征收的一種關稅。通常按船舶凈噸位分為若干級別制定稅率,以1個月、3個月或1年為計征期。在一個計征期內(nèi),同一船舶不論進港幾次,只收一次噸稅。凡與港口所在國家簽訂的貿(mào)易、通航協(xié)定中,有“優(yōu)惠國條款”規(guī)定者,可享有最惠國待遇,按優(yōu)惠稅率計
征。
(2)船舶港務費
這是船舶進出港口和在港停泊期間,因使用港口的水域、航道和停泊地點,應按規(guī)定向港口當局交付的費用。有的港口把港務費分成多種費目征收,如疏浚費、港口管理局費、水閘費等。船舶港務費通常按
船舶噸位總噸位或凈噸位,以進出港合并征收一次。
(3)引航費
國際航行船舶進出港口時,一般均是被強制引航的,為此船方必須支付按港口引航規(guī)定的引航費。各
港的引航費計征辦法也不一致,有的按船舶噸位計收,有的按船舶吃水和噸位雙重因素計收。
(4)拖輪費、停泊費、系解纜費等。
這些費用是由提供這些勞務的管理部門,按規(guī)定的費率核收的,除期租船由承租人支付外,一般由船
方支付。
(5)燈標費、檢疫費、結關費等。
這些費用由有關的行政管理當局規(guī)定,并向船方核收。
除上述費用外,與船舶有關的費用還可包括倒垃圾費、交接船檢驗費、熏艙費、交通費、消防費、代
理費等。
二、有關貨物的費用
這類費用因貨而發(fā)生,其數(shù)額與貨物的種類及數(shù)量有直接關系。它包括貨物港務費、搬運費、堆裝費、平艙費、開關艙費、堆存保管費、駁運費、理貨費等。上述費用除貨物港務費由貨方負擔外,其余費
用均應按提單或租船合同規(guī)定,由船方或貨方或承租人負擔。
三、其他
1、船員費用。包括船長借支,船員就醫(yī)遣返費等。
2、雜費。主要包括通訊郵電費,手續(xù)費,雜項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