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掌握海關編碼分類查詢技巧
《海關編碼協調制度》將商品按照類、章進行區(qū)別,將商品共分21類、97章(其中77章是空章)。每章都有系統的標題對歸入各章的商品做了概括,但標題僅為方便查詢,不能作為分類的依據。由于歸入《海關編碼協調制度》的商品種類繁多,類、章的標題并不能全部概括所有商品,為避免發(fā)生交叉歸類的情況,它在許多類、章下加有注釋,有的注釋是專門針對某個子目的,叫子目注釋。所以初學者學習海關編碼時,不能僅僅依靠海關編碼的分類標題來判斷商品所屬章節(jié),應按照品目條文和類注、章注分類。如遇到商品按照品目條文、類注或章注無法確定分類的可按照以下幾點確定品目的分類。
1、 品目所列貨品,應視為包括該項貨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有在進口或出口時該項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還應視為包括該項貨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為完整品或制成品歸類的貨品)在進口或出口時的為組裝件或拆散件。
2、 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質,應視為包括該種材料或物質與其他材料或物質混合或組合的物品。品目所列某種材料或物質構成的貨品,應視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該種材料或物質構成的貨品。
解釋:不完整品指的是商品缺少某些部分、不完整。對于不完整品而言,主要是看其關鍵部位是否存在,以筆記本為例,如果cpu、驅動、硬盤等這些關鍵部件存在,即具有筆記本電腦的基本特征。
未制成品指:商品尚未完整,需要進一步加工。對于未制成品而言,主要是看其是否具有制成品的特征。
海關編碼分類規(guī)則3、6、5、6后續(xù)呈現,敬請關注。商品編碼分類規(guī)則參考《中國海關通關使用手冊》。